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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惠州龙门县引进研究生和部分短缺学科教师公告(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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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惠州龙门县引进研究生和部分短缺学科教师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引进优秀人才力度,不断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从而有力促进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2023年计划引进一批研究生和部省共建重点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补充到我县中小学教学岗位。现根据《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1号)和《龙门县“双百工程”人才引进工作方案(2021-2023年)(龙组〔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赴华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及广西师范大学等学校专场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引进范围与对象
  短缺学科对象为全国或部省共建的重点师范院校(附件3)应往届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就读专业与引进学科专业相对口。研究生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须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师范院校就读硕士研究生,且研究生就读专业与引进学科专业对口。
  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应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不作限制要求。
  三、引进条件及资格
  应聘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引进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引进学科及人数
  拟公开引进82人,其中研究生学历教师22人,具体职位和职数详见附件1《龙门县2023年公开引进研究生学历教师职位计划表》;全国或部省共建重点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60人,具体职位和职数详见附件2《龙门县2023年公开引进短缺学科教师职位计划表》。
  五、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订意向
  1.第一场招聘点:云南师范大学
  时间:2023年4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云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
  2.第二场招聘点:华南师范大学
  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西六宿舍南面面试室。
  3.第三场招聘点:湖南师范大学
  时间:2023年4月x日(星期x)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校园内(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4.第四场招聘点:广西师范大学
  时间:2023年4月x日(星期x)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校园内(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52-7981983、7781313。
  (二)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有关获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与引进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工作经历要求。
  3.第一场招聘按附件1、2设岗,第二场招聘视第一场招聘岗位空缺情况设岗,第三场视第二场招聘岗位空缺情况设岗,第四场视第三场招聘岗位空缺情况设岗,直至招满为止。
  六、考试方式
  现场报名的应聘者,在资格审核合格后,应聘者直接在现场面试(采用模拟课堂形式进行)。面试人员由县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岗位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拟引进对象,末位同分的再进行一次面试。
  七、体检
  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的标准,对确定拟引进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替补。报考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不予替补。
  九、公示
  根据引进人员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编制、报到、聘用等手续。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予替补。
  十、聘用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对象。
  (二)应聘者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被我县正式聘用为公办教师的,办理相关人事关系调入手续,享受我县公办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另外根据《关于印发《龙门县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龙委发〔2021〕2号)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按每月1500元发放特定津贴,一次性发给3万元的安家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服务期满三年,可申请购房补贴,一次性给予7万元。
  (四)被录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承诺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5年内不得调出龙门县教育系统。
  (五)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龙门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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